行业自律 浙江在行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贯会在杭州召开

行业自律 浙江在行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贯会在杭州召开

行业自律 浙江在行动——《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宣贯会在杭州召开

  《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起施行。自此,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的生产、销售、登记、通行、停放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都将有法可依。

    为了更好的学习宣传贯彻《条例》,规范浙江电动车销售市场,维护行业健康发展,6月24日下午,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在杭州组织召开了《条例》宣贯会。浙江省人大法工委、公安厅交管局、市场监管局、经信厅,以及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非管所等部门的领导以及全省各地市行业协会、商会,电动自行车骨干企业相关负责人和新闻媒体60余人参加了会议。

    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理事长陈建龙主持会议。他首先介绍了参会的相关部门领导,并讲述了召开这次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他介绍《条例》发布后,协会立即对省内骨干企业和在浙江市场销售的部分省外企业进行调研,听取企业的意见,通过交流沟通,一致认为要严格执行新国标和管理条例,生产、销售合规、合标、与3C认证一致的电动自行车,通过行业自律,走规范之路。他说在和相关部门及时汇报调研情况以及《条例》发布、实施后,协会开展和即将开展的一系列行业自律行动,如:向行业发出自律倡议、签署行业自律公约、行业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加强信息联动和检查力度、浙江省电动自行车销售产品备案登记、联合各地市商协会引导和督促经销商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等。他希望企业转变发展观念、规范经营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各地行业协会、商会加强与当地管理部门沟通和互动。协会的做法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充分肯定。

    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一级主任科员陈姜季为大家讲述了《条例》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法工委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11次调研,走访了浙江省20各市县,并召开多次会议,听取各方意见。他对备案非标车、过渡期、改装等部分主要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陈姜季指出,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在条例实施前夕,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召开宣贯会,充分履行了《条例》赋予的职责,为行业健康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随后,浙江省公安厅交管局车管所政委吴松魏作重要讲话,他首先肯定了电动自行车的重要民生地位,同时指出因为使用电动自行车的人缺乏一定的交通安全意识,导致电动自行车事故时有发生。他说《条例》旨在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和保护骑行者的人身安全。接下来,公安机关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动自行车改装、拼装、加装等违法改装行为进行重拳治理。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合格评定处副处长毛锦林也对《条例》实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新国标和3C认证实施以来,浙江省的电动自行车在生产、销售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监管是未来监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希望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一定要引起重视。

    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金国华向大家介绍了自新国标实施以来,杭州电动自行车上牌过程中,以及市场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金国华提出,趁条例实施的契机,省协会联合各地协会、商会,企业,经销商,通过行业自律的方式,规范行业行为,行业生产、销售等各环节必将更上一个台阶。

    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徐玉祥简单通报了近期对杭州市场抽查的情况,重点查处了部分商家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他表示,条例出台后将加大执法和处罚力度,且执法会持续化、常态化。他在会上强调了企业和商家贯彻执行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和《条例》的重要性。企业一定要算一笔可持续发展的长远账目,严格按照规定办事,这样企业才能长远发展。

    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发言结束后,浙江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主任毛建国宣读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倡议书》。协会为贯彻执行《条例》,加强行业自律,特制定了行业自律公约和发出了承担社会责任,建立行业诚信的倡议。会议前,与会企业共同签署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行业自律公约》和《浙江省电动自行车行业倡议书》。

    随后,绿佳车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应洪波作为企业代表发言,应洪波表示《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为企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支撑,理顺了关系,还解决了难题,相关企业应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行业良性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最后,陈建龙代表行业向相关部门提出了三个方面的请求:

1、希望各级管理部门支持配合行业自律活动,对行业自律公约监督委员会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通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希望予以查证,对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并通报给协会。

2、希望各级管理部门加强执法指导,统一执法尺度,重点查处速度、蓄电池、外观篡改等行为,对不影响安全(或对安全影响较小的),同时对消费者使用又有功能性需求的部分附件:尾箱、车篮、儿童座椅、护杠,给予人性化管理。同时要保持执法的常态化,加强对各类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维护市场的公平性。

3、希望管理部门在严格执行《条例》的同时,能督促各地放开非禁摩城市的电摩、轻电摩上牌,简化考驾照程序,降低上牌和考证费用,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做到“堵疏结合”,引导消费者按需合法选择、使用交通工具,有利于管理好电动自行车。同时也呼吁各级政府适度放开城市的禁摩区域。

    会议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相关管理部门领导从不同角度对《条例》的出台背景、相关条款都作了解读,对如何贯彻执行《条例》提出了要求。通过对《条例》的宣贯,企业和经销商更深刻的理解了条例,进一步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要求。相信《条例》的实施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打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提升行业发展质效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

    共同发出倡议的地市行业协会、商会和企业(排名不分先后):

地市行业协会:杭州商会、嘉兴协会、宁波协会、台州协会、衢州协会、绍兴协会、湖州吴兴协会、舟山协会。

企业:绿源、立马、绿佳、五星钻豹、绿驹、金箭、菲利普、小牛、小飞哥、雅迪、爱玛、新日、永久、台铃、小刀、兴隆、新的、途尔、新蕾、新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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